9月2日在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发生了一起儿童被狗咬伤事件。
据孩子的母亲常女士描述,当天她的9岁儿子正在自家楼下玩耍时,一名男子将他所牵的一条大型犬的绳索解开,导致该犬追逐并扑咬了小男孩。
事件发生后,孩子需要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并且由于心理阴影,目前不敢外出。
尽管事件对孩子及其家庭造成了影响,但放狗的男子至今既没有向受害者表示歉意也没有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
常女士已经向警方报案,但是警方建议她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种人怎么这么嚣张?自己养的狗没管好还敢出来遛?!孩子受伤了竟然连句道歉都没有,这简直是无良到了极点!希望家长能为孩子讨回公道,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的某些人素质真的堪忧,自己的宠物不管理好,给别人带来这么大的伤害!更可气的是态度还那么恶劣,不仅不道歉还继续在小区里晃荡,这是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的表现。
那么,狗主人是否应对狗咬人事件负法律责任呢?
依据中国《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以及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在此案例中,狗主人应当对狗咬人事件负责,除非他能够证明是由于第三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