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某短视频平台内容为

“特大新闻!稷山医院新生儿被偷……”的视频片段

引发网民关注

经查

网民荆某为博取眼球

自编虚构“新生儿被偷”视频、文字

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

目前

稷山县公安局已对违法行为人荆某行政处罚

并责令其立即删除相关虚假视频

消除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

对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人云亦云

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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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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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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