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发文,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合法掩护非法”“公开掩护秘密”等方式,对我境内人员甚至是青少年实施拉拢渗透策反,手段卑劣、毫无底线。他们往往伪装成青少年身边的“好心人”“热心人”“贴心人”,在目标对象成长、学习、工作过程中施以潜移默化影响,妄图实现为其所用的目的,窃取我国家秘密、危害我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机关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