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名为《把跨省调动当“跳板”,返乡不成放纵自我的县委常委》的文章,披露了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吉科违纪违法的相关细节。
在与文章一同发布的视频中,面对镜头的于吉科也说出了自己价值观、人生观扭曲的过程。“看到从我手里批出一个一个的项目,几千万上亿的都有,我自己连买个车的钱都没有,心里委屈。”
▲于吉科。图据贵州省纪委监委
贵州省纪委监委在该文章中介绍,于吉科出生于山东莱阳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学习成绩较好,进取心较强。2001年,他在莱阳市吕格庄镇团委参加工作,因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很快被组织提拔为镇党委组织委员,后又先后担任羊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照旺庄镇党委副书记。
2012年,贵州省毕节市实施“人才强市”策略,向全国各地引进人才。于吉科分析认为,这可能是仕途成长的一条“快车道”,决定报名参加,并被任命为毕节市赫章县平山乡党委书记。
交流到贵州后,组织上对于吉科寄予厚望,先后提拔其担任赫章县平山乡党委书记,副县长、县委常委等职务。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组织上再次委以重任,调整已任县委常委的于吉科兼任河镇乡党委书记。但后来,于吉科对自己不能按预期调回山东心生怨念,并开始逐渐大吃大喝起来。
于吉科在吃喝玩乐中看到身边开豪车、住豪宅、出手阔绰的老板挥金如土,心理逐渐失衡,一步步突破纪法底线,最终三观崩塌,廉洁失守,走向腐化堕落。“辛苦工作近二十年,能让企业老板拿到上千万元的项目,自己却连几十万元钱的购房首付款也拿不出来,感到委屈。”于吉科面对镜头时说。
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文章称,在这种错误思想驱使下,于吉科开始收受大额贿赂。2016年,于吉科与妻子商量购买一辆汽车,但自己的存款无法买到“心仪”的好车,加之当时妻子怀上二胎,父母要来城里照顾,两居室挤不下一大家人。在“还不如想办法搞一笔钱,辞职算了”的念头影响下,于吉科以急需用钱为由,向自己认识多年、同样来自山东莱阳的商人于某某索要人民币167万元,用作购买房屋的首付款和购车款。
经查,2016年至2020年间,于吉科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于某某、朱某某等7人在工程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7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900余万元。
今年8月,于吉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7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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