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新黄河对黑龙江省安达市一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14岁初中生课上服用致其昏迷住进ICU一事进行了报道。事件报道后,引发关注。近日,新黄河记者了解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药店处以警告、罚款和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今年6月,黑龙江安达市青肯泡乡14岁初中生小聪(化名),在课堂上吞下30片处方药卡马西平后,突然意识不清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ICU抢救,在ICU待了近47个小时,做了两次血液循环后,小聪才终于脱离危险。事发后,小聪告诉新黄河记者,这药吃了“能致幻,放松心情”,他之前还吃过几次右美沙芬片,药效差不多,都是在当地利达大药房购买的,“我去买的时候,药店工作人员也没问我要医生处方和身份证。”

“孩子住进ICU后,我们也报警了,药店也承认他们把药卖给了小聪,但对于我们提出的4万元医药赔偿,对方没有答应,只是让我们走个人保险。”小聪母亲刘女士此前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

公开信息显示,卡马西平属于精神类药物的一种,主要用于治疗癫痫、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预防或治疗躁郁症等。该药对于使用剂量有严格要求,12—15岁青少年每日限量,单日不超过10片;15岁以上不超过12片;有少数用至16片。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

事件报道后,小聪家属近日表示,孩子出院后,身体正逐步恢复,但身体素质还未回到事发前的状态,小聪父母也已同涉事药店达成赔偿意见。“事发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涉事药店已经关停。”

8月16日下午,新黄河记者联系到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已经处理了。

公开资料显示,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事药店下达了处罚书,根据安达市监处罚[2024]46号文件:经查,你单位营业员殷某于2024年6月5日未凭处方向未成年人XX销售一瓶处方药卡马西平片,致使XX在食用后产生了药物中毒,造成危害后果。2024年7月4日,经我局主管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安达市利达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青肯泡分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现场检查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各1份;4.卡马西平片入库单、销售记录复印件各一份;5.卡马西平片随货同行单、供货方资质证明;6.投诉人询问笔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7.未成年人XX身份证复印件、大庆市人民医院诊断书、住院病历、出院记录各一份;8.营业员殷某六月份工资单;9.卡马西平片检测报告。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罚结果:警告;罚款5.928173万元;吊销许可证件。决定处罚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处罚公开日期为2024年8月1日。

(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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