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在某社区的公共晾晒区内,居民们发现了一些女士内衣内裤不翼而飞。
这些内衣裤原本属于社区内的女性居民,被精心晾晒在此,却不料遭遇了“内衣大盗”的光顾。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行动,通过对监控视频的分析以及对周边情况的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一位36岁的已婚男子闫某。
据警方透露,闫某在过去的一个月内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专门挑选女性内衣内裤作为目标。
面对警方的询问,闫某坦白了自己的行为,并表示这是出于一种难以言喻的心理需求。
他称自己无法控制这种想法,即便知道后果严重,仍然无法阻止自己去实施这样的行为。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就是社会的毒瘤,不仅侵犯了别人的隐私,还给社会风气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希望法律能严惩不贷!”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行为简直让人匪夷所思,偷内衣裤这种事情怎么能做得出来?真是丢尽了男人的脸!”
那么,闫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考虑到闫某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即使被盗物品价值不大,但因其行为的连续性和故意性,仍然可以构成盗窃罪。
依照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