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4年8月10日,新疆奎屯市。王某驾车在路口左转弯时,与对向两辆直行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无人受伤。交警调查认定,王某转弯未让直行负全责。
交警提醒: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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