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
8月15日,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登上热搜,其中,“离婚冷静期”拟加入婚姻登记条例,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和关注。
实际上,早在2021年,“离婚冷静期”制度就已进入民法典。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是否对冲动性离婚起到缓冲作用?又是否会增加了诉讼或协议离婚的时间成本?记者搜集了多方数据,了解近年来制度执行情况,并邀请律师进行解读。
“离婚冷静期”制度之下
离婚率及撤销离婚数量有所下降
早在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就明确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申请。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在于给予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重新评估婚姻关系的机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作出的离婚决定。
根据民政部数据,2020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是373.3万对,2021年“离婚冷静期”实施后,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213.9万对,同比下降了42.7%。2022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287.9 万对,2023年为259.3万对,可见“离婚冷静期”带来了持续性的影响。
据四川省民政厅统计数据,2021年1月1日至4月22日,德阳市办理离婚登记1550对,仅为去年同期的54.4%,全市自行撤销离婚630对,占实际办理离婚的40.64%。
从实践效果来看,离婚冷静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冲动离婚的发生,为许多家庭提供了挽回的余地。
反对家暴。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缓冲冲动离婚的双刃剑
“冷静期”或成为家暴受害者的枷锁
草案公布后,不少网友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或成为家暴受害者的“牢笼”,受害者可能因为制度限制无法立即解除婚姻关系,从而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在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这样的极端案例。
今年4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一起冷静期内杀妻案。案件受害者周某霞因无法忍受丈夫长期家暴而选择离婚,然而在离婚冷静期内,周某霞被丈夫赵留超杀害。
2023年6月24日,家住四川成都的小谢自述结婚两年被丈夫贺某某家暴16次。两人曾于2023年4月15日签署离婚协议,但事后贺某某又反悔,拒绝离婚。4月24日,小谢向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但因手续不全,未被受理。当晚,贺某某找到外出躲避的小谢,再次对其施暴。次日,在最后一次施暴中,贺某某的殴打致小谢全身多处损伤。
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冷静期”是否会延长这一部分群体的痛苦和煎熬?
8月15日,记者采访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元辉,他表示离婚登记具体有两条路径,一是到法院去诉讼离婚;二是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制度仅是针对协议离婚的规定,对于面对家暴必须离婚的女性可谋求司法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离婚,在此过程有被实施暴力风险的可根据《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保护。
草案发布引发热议
网友褒贬不一
8月16日,草案所公布的“结婚登记拟不再需要户口簿”、“不再受地域限制”、“离婚冷静期”等内容引发网友热议。
关于“离婚冷静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增加了离婚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也有网友为家暴受害者的生活提出担忧。另外,也有部分网友“离婚冷静期”可以阻止一些冲动离婚的情况,减少相关登记机构的负担……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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