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通常指的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和子女等。
1、称谓
填表人为男性时,可填写妻子、儿子、女儿、父亲、母亲等。
填表人为女性时,可填写丈夫、儿子、女儿、父亲、母亲等。
若未婚,则可填写父亲、母亲、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等。
2、基本信息
姓名:需要填写完整的姓名,包括姓氏和名字,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
出生日期: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4”。
政治面貌:应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无党派”“群众”或某个民主党派,不得空项。
工作单位及职务:如实准确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所在院校及专业、定居地点,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已退休的、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如“XX市XX局原副局长(已退休)”、“XX市XX区XX街道居民(已去世)”;不得填写“家庭老人”、“退休工人”等不准确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