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有人带着剧本来黑西湖醋鱼#
#西湖醋鱼真的难吃吗#
两则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起因是昨天(8月1日),杭州某餐厅的主理人老黄发布了一段视频,这件事情和西湖醋鱼有关,让他又愤怒又伤心。
老黄发布的视频截图
从老黄的视频叙述中,事情是这样的。大概下午一点左右,自家餐厅(柳浪闻莺店)来了四个客人,他们点了一份西湖醋鱼。因为天气比较热,又是中午,店内生意比较谈,老黄听到有客人想吃杭州名菜也很高兴,就让厨师做了一份西湖醋鱼。那知西湖醋鱼端上来后,一大帮人带着的专业拍摄器材,开始拍摄视频。
店内的服务员见此,将情况告诉了老黄。老黄看了拍摄稿子后,发现他们正准备拍“齁甜剧”,类似一男一女的约会情节,最后的结果是说:“西湖醋鱼真难吃”。
老黄说,这明显是写好了剧本来黑西湖醋鱼,来黑杭帮菜的。于是,他就把这批人“请”出去了。
老黄发布的视频截图
从老黄店内的监控视频片段中,我们可以看到视频中老黄说:“要抹西湖醋鱼的请走,抹黑杭帮菜的人请出去”“我做了15年的杭帮菜,我拒绝你们这种抹黑”“你们吃都没有吃,就说不好吃,还拍片子......”。随后,这批人陆续地走出了餐厅。
老黄的这条视频发出后,引发了不少杭州市民的热议:“挺你,就应该说出来”“我超级爱吃西湖醋鱼,一个人能吃一整条的那种,一块儿去吃饭,我先来一条西湖醋鱼”。
在餐厅拍视频抹黑西湖醋鱼
这种行为违法吗?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茅莹律师表示,评判一道菜好不好吃本来是个人喜好问题,无关对错,但如果一些自媒体账号为了追求流量,在没有品尝菜品的情况下就妄下判断,甚至恶意抹黑、歪曲事实,在信息不对称的网络环境下就可能带偏节奏,形成强大的传导效应,给餐饮企业甚至城市形象都带来恶劣的影响,涉嫌违法犯罪。
具体来说,如果恶意抹黑的是某具体餐饮企业的某道菜,那可能侵犯该餐饮企业的商誉,损害该企业的名誉权;如果恶意抹黑的是城市形象,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从而处以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转自:每日商报
来源: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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