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消息:2023年12月,龚女士来到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报案,称自家公司的财务人员朱某存在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2010年5月,朱某入职公司担任财务人员。由于朱某工作表现良好,龚女士的母亲便将有关报税、出纳、公司对公账户及付款密钥的权限全部交由朱某一人负责。2023年11月初,朱某因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治疗。龚女士的母亲临时聘任工作人员负责财务,发现公司2014年之后的记账凭证都是零散缺失的。龚女士的母亲全面筛查发现,朱某在2012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曾数次虚构名目,侵占公司资金达1300余万元,随即报警。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朱某工资不高,却有大笔钱款投向股票和期货市场。经讯问,朱某承认自己多年来沉迷炒股,但长期亏损,便抱着“翻身”的想法侵占公司钱款不断加大投资,并将此前用侵占款项购买的房屋抵押,所获钱款仍然用于炒股。今年5月,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朱某提起公诉,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6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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