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欣(山东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7月25日,东方甄选公告董宇辉离职,东方甄选全资子公司与辉同行正式从东方甄选独立出去,由董宇辉个人持有其100%股权。
董宇辉(买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及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出售协议,卖方同意出售,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658.55万元。
7月26日港股开盘,东方甄选(1797.HK)股价直线下跌15%,当日收盘股价为9.50港元,下跌23.39%,总市值为97.97亿港元,而7月25日收盘时,其总市值为127.88亿港元,这意味着,东方甄选一个交易日市值蒸发了29.91亿港元。
公告称,独立估值师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估值师)已对目标公司进行独立估值,认为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于估值日期的市值可合理评定为人民币76585460元。
公告中还披露了与辉同行在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预期税后净利润为1.41亿元,这一数字引发了公众对于其估值与净利润表现不匹配的讨论。
通常市场上普遍采用市盈率(Price Earnings Ratio, 简称P/E或PER)作为评估标准,整体市场的市盈率通常在10到25之间,高增长预期的企业市盈率通常较高,可能超过30,增长较为稳定的公司市盈率可能在15到25之间,低增长或周期性公司的市盈率可能在10到15之间或更低。假设以与辉同行年净利润3亿元以及不同市盈率计算,其估值范围在30亿-90亿之间,这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甚远。
公告解释了这次的估值,表示此次估值由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执行,采用的是成本法而非是市场法或收入法,即通过计算公司的资产减去负债来确定价值。
市场法通常依靠市场可比较的公司或交易的价值来测算估值,但由于“与辉同行”严重依赖董宇辉(作为销售主播),其离任会给“与辉同行”的未来运营及盈利能力带来不确定性,因此没有采用。
而收入法需要目标公司的详细运营资料及长期财务预测,但也因无法获得此类资料及实质性客观支持数据被估值师放弃。
在此提一句,成本法是对互联网企业估值较少使用的一种方法。
在交易公告披露后,俞敏洪很快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后又补充说明“‘董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这句话的意思是,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
那俞敏洪安排的7658万元有可能从哪些途径来呢,这也值得探讨一番。
潜在的来源有三类,第一类是库藏股(Treasury Stock),又称为回购股票,是指股份公司有权在市场上用公司资本或法定公积金收买自己发行的股票,或者是股东赠送给原公司发行的股票。
这些股票被公司购回后并未注销,而是由公司持有,可以在适当的时机再次向市场出售或用于对员工的激励。库藏股不分享红利,且在股东投票时不计入内,既不分配股利,也不附投票权。
库藏股是一种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具有提升股价、优化资本结构、防止恶意收购、增加股东价值和管理盈余现金等意义。然而,它也伴随着资金占用、市场误判、财务风险、投资机会成本和影响股东结构等风险。
第二类是股权激励兑现,是指公司根据预先设定的激励计划,向员工授予的股权(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在达到某些条件后,员工可以实际行使或获得的过程。这通常包括股票期权的行权、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等。
股权激励兑现是公司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具有激励员工、吸引和保留人才、提升员工归属感等积极意义。然而,它也伴随着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务风险、公司业绩风险和稀释效应等问题。
第三类是俞敏洪本人出资支付(可能性不大,自己出资就不存在安排)。个人出资的来源取决于个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等,通常包括自有资金(储蓄、投资收益、资产变现)、薪资收入(工资、奖金)、贷款信贷(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在俞敏洪讲出“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与辉同行自成立以来获取的全部收益包括全部利润,东方甄选分文未取,全部留给了宇辉和与辉同行,支持他们继续发展”的时候,不知道他是否预料到了东方甄选市值的大比例蒸发,以及考虑到这场切割对千千万万中小股东的影响(东方甄选中小股东占42%以上)。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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