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塞力医疗(603716.SH,股价5.9元,市值11.88亿元)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今,公司却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
7月26日晚间,塞力医疗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剩余未偿还的8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塞力医疗表示,鉴于公司客户均为公立医院,受限于国家医保支付、应收账款回款虽有好转但仍不及预期。
根据塞力医疗2023年年报,公司提到的主要应收账款方有黄石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四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连州市瑞通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安康市中心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多家医院。其中前五大应收账款方去年底的期末余额为5.77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988.7万元。
8200万元募资无法按期归还
7月26日晚间,塞力医疗公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去年7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届满,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归还8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剩余未偿还的8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今年一季报末,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只有1.70亿元。从去年的营收和净利润看,公司实现营收20亿元,但净利润亏损1.59亿元。
从过往的案例来看,上市公司不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会收到监管函。比如去年,斯迪克(300806.SZ,股价9.79元,市值44.38亿元)收到了深交所监管函,由于公司此前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归还了9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逾期超三个月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深交所要求斯迪克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向记者表示,不归还募集资金可能导致一些后果,比如损害公司信誉,面临监管处罚,增加诉讼风险。未能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同样面临监管机构的警告,以及限制公司未来的融资行为等。如果公司因为未归还募集资金遭受损失,相关投资者也可以提起诉讼,“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合同的相关条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塞力医疗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那么,塞力医疗是因为什么没有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应收账款方以医院居多
塞力医疗表示,鉴于公司客户均为公立医院,受限于国家医保支付、应收账款回款虽有好转但仍不及预期。考虑企业资金现金流状况,为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暂时无法按期足额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其随后提到,现阶段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包括在经营层面维持并拓展公司业务规模、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增加公司现金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积极探索出售所持有的股权资产,并已与多家意向方进行了实质接触,目前已在平稳推进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也将积极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本次未能如期归还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在年报中提到了应收账款风险,在试剂耗材产业链中,流通服务商承担了更多上游供应商预采集投入和下游医疗机构账期压力,行业整体回款周期较长。行业整体应收账款的增长将占用较多的营运资金,导致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和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是医疗机构,受国家医保结算影响,账期较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如果公司未能继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将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当中经营计划就提到持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与控制。公司将对无法协商一致的客户启动诉讼程序,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回款问题等。
根据塞力医疗2023年年报,公司提到的主要应收账款方有黄石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四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连州市瑞通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安康市中心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多家医院。其中前五大应收账款方去年底的期末余额为5.77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988.7万元。
据塞力医疗一季报显示,截至3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15.5亿元。7月26日,公司股价报5.9元,跌4.99%,总市值11.88亿元。
此前,国家医保局网站7月23日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全面清理医保应付未付费用。各级医保部门要站在讲大局、守信用的高度严格履行定点服务协议,及时足额拨付协议约定的医保基金。同时,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及时做好院内财务处理。今年9月底前各地要对2023年以前按照协议约定应付未付的医保基金(含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开展全面清理,维护定点医药机构合法权益。国家医保局将适时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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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胥帅
编辑|张海妮 孙志成 杜恒峰
校对|段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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