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律师详解“人大女博士举报博导性骚扰”:博导可能涉嫌犯罪,女方可要求赔偿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李子骄 记者 朱晓冲 报道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实名举报导师王某某性骚扰一事持续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7月22日警方介入调查。
至于被举报人接下来有可能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7月23日,海报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庆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殷庆乾指出,依据目前举报人公开的证据,王某元的行为不单单是普通民事侵权的问题,更是涉嫌性骚扰和强制猥亵,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殷庆乾表示,强制猥亵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主观方面为故意。“该教授以不让毕业为由,违反了举报人的意愿,通过言语或者其他行为,侵犯学生的身体自由权,因此是涉嫌强制猥亵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站在民事诉讼角度上,殷庆乾分析,举报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导师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等等。目前学校已经把线索移交到北京海淀警方,后续举报人可以配合公安的调查,将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
稍早前,中国人民大学公开通报“女博士举报导师性骚扰”事件: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事件回顾:实名举报导师性骚扰,并放出录音证据
7月21日晚, B站一名为“人大维权博士生王D”的女子发布了一段58分钟的视频,实名举报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导王贵元,“在工作和学习期间对其实施强制猥亵,遭到拒绝后被对方打击报复,并以不允许毕业来对其进行威胁”。该UP主还表示,“以上举报,均有录音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我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该女子提供的长达近一个小时的录音和部分聊天截图,记者梳理发现,被举报导师王某某先是以“亲一下”要求女子,见女子非常抗拒,就选择进行安抚。然后又利诱,表示“我帮你多弄几篇文章”,以自己强大的身份背景及资源交换。此外还要求变更关系,以“父女进一步,夫妻”进行骚扰,其间多次动手拉扯。
7月22日晚,人民大学调查结果出炉后,上述举报人通过个人认证微博发布了最新动态,表示“学校的从严、从速处理,并且今天下午就给出了处理结果,我非常感谢,也为快速处理和决不姑息的态度和效率而自豪。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感谢素昧平生的援手,祝大家人生顺遂。接下来我会安心读书,期待回到安宁的世界,再次感谢大家。”
被举报导师:学科带头人,著述颇丰头衔众多
那么,被举报导师王某某是谁,他有着怎样的履历?
人民大学文学院网站介绍,上述被举报的王贵元出生于1959年,山西省平定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汉语言文字学学科带头人,1995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任教,研究方向为文字学、词汇学。
此外,王某某还担任中国文字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主编、《吴玉章中国语言文字研究所集刊》主编、《中国文字学报》《中国文字研究》《汉字文化》《出土文献》《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励耘语言学刊》等期刊编委。
据了解,王某某曾获“2019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标兵”称号,其所在文学院曾对其评价:王某某教授在汉字理论及汉字发展史方面提出了许多创新理论,在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其研究以出土文献和文字为主,结合传世文献及域外文献,视眼开阔,研究深入,在汉字学研究领域处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