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期,孩子们的上网时间普遍增多,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游戏充值、不理性“打赏”等情况偶有发生。
日前,消费者张女士来到嘉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短短2个月,她10岁的儿子在某网络公司开发的一款游戏中陆续充值了2万元。她发现后,立即与该平台客服交涉要求给予退款,但协调无果,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解要回全部充值款。
“熊孩子”游戏充值2万元,家长举证维权
“我儿子知道我的微信支付密码,他就用我的手机给自己的微信转账,并且删掉了交易记录。再加上,我并未设置银行卡短信通知,一直被蒙在鼓里。”张女士说,直到有一天,她需要用微信支付一笔大额消费款时,才发现卡里没有足够的余额了。
向儿子一番追问后,张女士才得知了真相。原来,孩子把钱拿来游戏充值,2万元变成了游戏账号里的各种装备、道具。
“怎么证明钱是孩子充的?”受理该工单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问题关乎着是否能够成功退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未得到其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这也意味着,如果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购买网络游戏充值及动漫游戏周边,家长可以要求相关商家退款。
经查询,张女士儿子的游戏账号是以其本人身份信息注册的,并且也是由他本人对账号进行了充值,这让张女士的举证维权变得简单不少。
另外,根据今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服务相关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从张女士儿子充值的数额来看,这家游戏公司并未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消费管理功能,因此需要负主要责任。”嘉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潘佩红表示,他们随即与该游戏公司取得了联系,将事情来龙去脉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告知,“张女士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该账户的注册、使用、充值行为均由未成年人实施。经过调解,最终,该游戏公司同意全额退款。”
游戏公司有责任,父母也须合理管控
事实上,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情的状况下高额充值网络游戏所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嘉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已受理72件相关工单。但对于游戏服务提供者和监护人责任到底该如何认定,双方往往各执一词。
5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标准也对游戏服务提供者和监护人双方存在争议的关键点有了明确标准: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实名认证或未执行充值限额,导致未成年人过度充值,其将负全责。标准规定,网络游戏提供者应建立针对未成年人的消费管理机制,合理限制其消费额度,具体为:8岁以下用户不得提供付费服务;8至16岁用户单次充值不超50元,每月累计不超200元;16至18岁用户单次充值不超100元,每月累计不超400元。
如果家长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同意购买了网络游戏充值及游戏动漫周边,怎么办?嘉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家长应保留好购买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作为维权证据,并向商家提供是未成年人购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亲子关系证明等),说明情况并要求退款。如商家拒绝退款,家长有权向行政部门或消费者保护机构投诉。
嘉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家长应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家长监护职责,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账户支付密码等信息,留意银行交易信息,避免发生未成年人未经许可进行大额网络游戏充值问题。另外,家长可以帮助孩子合理规划好时间,多多引导孩子走到户外,参加实践活动,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促进身心健康成长。
撰稿:席凌燕
摄像:张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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