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物业回应物业费违约金争议:即刻暂停对未提供服务月份违约金计算】财联社7月19日电,近日,有多地万科物业管理小区的业主称,收到万科物业线上系统的物业费违约金账单,显示下半年的7—12月份出现了违约金。对此,7月19日,万科物业首席客户官杨光辉发布一份《情况说明》称:“近日,公司关注到物业费违约金相关的投诉和媒体报道,公司极其重视。调查中发现,针对合同约定按年预缴的客户,系统触发了违约金催收信息,而其中一部分业主实际已缴纳了半年的费用。为此,我代表公司,深表歉意。”在计算机系统中,这是一个基于合同条款的简单算法,但万科物业方面忽视了一部分业主的感受,即这部分在合同中约定按年缴费,实际却在按月或者按季缴费的业主。到了7月份,系统判断距离按全年缴费金额不足且已超过了6个月,就自动触发了催收违约金的信息,但业主认为自己已经缴纳了过去6个月的物业费。(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