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朝阳警方以“房安全、人安居”为目标,对发现的涉出租房屋违法违规情况加大巡查与惩处力度。7月以来,朝阳公安联合多方力量,集中清理出租房屋中的治安乱象和安全隐患,依法处罚涉出租房屋违规行为351起。
7月7日,三里屯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三里屯东大桥斜街一房屋出租人王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王某因其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7月11日,常营派出所检查发现,常营乡常通路3号院一房屋出租人胡某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履行房屋管理责任,致使出租房屋被他人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胡某因房屋存在治安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并被处以5000元罚款。
警方提醒市民,出租房屋事关人身安全、居住安全、公共安全。居民在发现违法违规出租或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属地派出所或社区民警举报,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