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朋友都说我保养得好,看起来很年轻,况且通关的人这么多,我想着拿女儿的证件说不定可以蒙混过关。”7月10日,42岁的香港籍旅客林某某持用其16岁女儿黄某某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回乡证”)欲经深圳福田口岸入境来深圳,没想到被深圳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民警一举查获。
当天15时许,香港籍旅客林某某来到福田口岸入境大厅时,发现自己匆忙出门竟然错拿了女儿的回乡证。思绪再三,林某某“灵机一动”产生持用女儿证件通关的想法。林某某与16岁的女儿黄某某年龄相差26岁,可她仍心存侥幸,一方面感觉自己长相显年轻且与女儿有几分相似,另一方面认为口岸通关旅客较多,边检民警不可能看得那么仔细。
于是,林某某非常淡定地来到人工查验通道,把女儿的回乡证递给了边检民警,就在她自以为马上可以顺利通关时,却被皇岗边检站执勤十一队民警锐眼看出她与证件照片的差异。面对民警的再三询问,她坚称:“这就是我本人的证件。”最终,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林某某承认了自己冒用他人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皇岗边检站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皇岗边检站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出入境旅客持用本人真实有效的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手续,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文 | 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黄俊生 周晓蝶图 | 皇岗边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