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援引日媒消息,7月4日,隶属于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凉月”号驱逐舰在监视解放军实弹射击演练时驶入中国领海,距离浙江沿岸最近只有12海里。中方对日方进行了多次警告,并予以驱离,但日方舰艇并未离开,而是加速行驶20分钟后方才驶离中国领海。
事后,中日双方围绕此事进行了一次非正式会谈,一名日本官员表示:“日方船只进入中国领海可能是‘程序错误’,且‘凉月’号驱逐舰进入中国领海并不违反国际法。”
日方认定“凉月”号的行为不违法的根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有关无害通过权的相关规定。
无害通过权是指:无论是沿海还是内陆国家,其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前提下,均享有自由通过他国领海的权利。
但是,我国在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针对外国军用船只作出了一项特殊声明:外国军用船只进入我国领海必须要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所以,日本军舰在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闯入中国领海完全是非法行为。
去年10月,我国的“南昌舰”穿过琉球群岛的奄美海峡时,日本政府向中国表达了强烈抗议,当时怎么不见日方提及“无害通过权”呢。
无论是哪个国家的军舰,“无害通过”都必须要满足一个前提,那便是“确实有通过他国领海的实际需求”,必须遭遇恶劣海况等等。并且在通过的过程中,要将舰炮的仰角调至最高,以表明没有敌意,同时还得与对应国家联系消除误解,而日舰“凉月”号驱逐舰显然与这些条件都不相符。而且在中国警告驱离下,依旧加速行驶20分钟,这也不能说是不知情,或者日方一个“程序错误”借口可以解释的。
针对本次事件,我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就回应表示,日方军舰未经过中方批准的情况下进入中国领海,已经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国已经对日方船只的违法举动提出严正交涉,中方要求日方彻查此事,并承诺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注意,我们说的是要日本彻查此事,说明我们对日方解释的“程序错误”、“系统失误”等借口不接受,所以日本还需要切实调查事件真相,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目前,根据日本官房长官林芳正的说法,日本防卫省已经对“凉月”号舰长展开了调查。另外,他还表示由于日本自卫队平时都会在本国周边海空域实施警戒监视活动,有些详细情况涉及自卫队的敏感信息,因此不宜公布。
“凉月”号是日本海上自卫队较为新锐的秋月级驱逐舰的三号舰,满载排水量为6800吨,该舰于2014年刚刚服役,舰内电子设备比较新,因此出现“程序错误”的概率比较低。
由于当时中国海军正在附近举行演习,所以有一种推测,“凉月”号驱逐舰此次前来的真正目的是窃取中国海军的电磁频谱信号等关键信息。
另外国内网友对日方的解释也纷纷表示不满,毕竟日本向来喜欢用“误入”、“失踪”等词语掩盖侵略行为,当年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也是用的同样的手段。
值得一提的是,在7月9日,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一艘村雨级驱逐舰“曙”号也在山东舰航母编队进行海上航行训练时试图逼近,我军“桂林”舰挺身而出,将日舰驱离。接二连三的举动,只能说明日本是在蓄意挑衅,而不是所谓的“程序错误”。
据悉,“凉月”号驱逐舰7月3日就已经从佐世保军港出发,全程高速奔袭800多海里赶到解放军演习水域,由此可见,日舰这是有备而来。
近年来,日本军国主义复苏的趋势比较明显,加之美国不断推进印太战略,日本选择充当马前卒,积极配合,所以日本海自舰艇刺探中国海军军演的信息和情报,有可能是在为未来可能的海上摩擦和冲突做准备。
面对日方这些带有挑衅意味的行为,我们的回应也不能一直停留在口头上,更应该用实际行动维权。比如既然日舰经常发生“程序错误”,那么我们也可以让舰艇火控雷达发生几次“程度错误”地瞄准警告。若日舰依旧不听警告,那我们就可以对其前方海域进行实弹射击警示。毕竟日舰有错在先,我们积极维权在后,合情合理合法。
最后,日本官员不是说进入中国领海“不违法”么,既然如此,我们也可以组织舰队进入日本领海逛逛,让日本近距离看看如今的中国海军早已今时不同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