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为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形成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
其中,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从2013年9月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到2023年11月设立新疆自贸试验区,中国于十年间先后分7批设立了22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制度创新的“苗圃”持续结出累累硕果。2022年,21家自贸试验区以不到4‰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占全国18.1%的外商投资和17.9%的进出口贸易,2023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到18.4%和18.6%。
与此同时,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也是中国高水平开放的重要内容。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利用外资量质齐升。2023年,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3766家,同比增长39.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339.1亿元,规模居历史高位。
自贸区港提升开放深度广度
十多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各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全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开放创新。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自贸试验区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着力探索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系统推进符合市场规律的改革,取得一系列突破性、引领性的创新成果。
诸多“率先”更让自贸试验区成为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头雁”。
——率先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中国首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7次修订,清单条目由190条压减到27条,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服务业准入大幅放宽。
——率先建立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核心的贸易便利化模式。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上线的全国首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目前已联通20多个监管部门,涵盖70多个功能模块,引领带动全国版“单一窗口”建设。
——率先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代表推进服务业综合开放。2021年,商务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1年版)》,这是中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其在专业服务、交通运输、金融、教育等跨境服务贸易领域提出针对性开放举措,推动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好地进行对接。
——率先实施“证照分离”等政府管理改革。通过实施此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促进商事基础制度改革,2021年在全国推行。
——率先探索自由贸易账户,金融开放创新稳步推进。2023年7月,包括“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在内的6项金融开放领域制度创新入选自贸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已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鼓励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不断推动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变革,试点推进放宽科技创新、电信、医疗健康等领域外商投资准入,不断压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从而以高水平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在稳定外资和高质量利用外资方面起到示范引领的积极作用,也为全国完善更有利于外资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提供了参考样本。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孝松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既促进了制度的创新,起到了先试先行的作用,也进一步提升了对外开放的深度与广度。特别是负面清单制度,促进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先试先行。“负面清单制度在服务领域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安排,是中国主动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力量。22个自贸试验区肩负起在开放领域不同的使命和任务,其对所在地区、所在城市的开放和发展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吸引和利用外资量质齐升
5月23日,特斯拉在美国本土以外的首个储能超级工厂项目——特斯拉上海储能超级工厂在上海临港动工,并计划于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量产。
7月2日,诺华中国宣布,其放射性药品生产项目在浙江海盐正式启动工程建设。这是诺华在中国的首个放射配体疗法生产基地,也是在中国的第二个创新药物生产基地,预计投资总额6亿元,将于2026年年底建成投产……外资企业加码投资中国的背后,正是中国高质量吸引外资的缩影,也印证了中国始终是外商投资的“热土”。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吸引外资更加注重结构优化,不断引导投资更多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倾斜。今年前5个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规模仍处于历史高位,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1171亿元,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引资504.1亿元,占全国引资比重比上年同期分别提升2.8个和2.7个百分点。
中国市场的“强磁力”还体现在一系列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的实施方面。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法治保障。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
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推动放宽外资准入、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外资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系统……今年商务部在吸引外资方面亦持续推出更多举措。
王孝松表示,在全球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中国不断出台一系列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重大举措,积极吸引外资,不仅体现了中国扩大开放的决心,更体现了一个大国的担当,即维护全球化进程、维护世界经济发展。“在当前全球投资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为更好吸引外资,中国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加大引资力度。”
刘向东表示,未来中国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进医疗、增值电信等领域市场准入试点,提升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此外,要在营造环境、改善服务方面下更大功夫,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优化竞争环境,及时回应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 本报记者 魏 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