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备受争议的“恋爱保险”再次成为焦点。北京金融法院近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一位消费者购买了某财险公司的恋爱保险后,在申请理赔时遭遇困难。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消费者9995元。该保险产品曾被监管机构叫停,因其产品设计违反保险基本原理。

2015年前后,部分保险公司推出恋爱保险,约定消费者如与心上人在指定时间内结婚,可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婚礼祝贺金。然而,随着产品被叫停,理赔问题频发,不少消费者因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而将其告上法庭。

业内人士指出,这类充满“噱头”的保险产品,其娱乐性质远超保障内容,未能真正起到保险的保障作用。监管机构已明确禁止开发设计此类违反保险基本原理的产品。

该案例给保险业产品开发带来启示,保险创新需符合市场需求,同时考虑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避免盲目追求利润而忽视风险。市场期待保险公司推出真正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风险可控的保险产品,服务实体经济和国计民生。

本文源自:银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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