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帮你速读文章内容
江苏南通女子起诉离婚,公婆拿出10张借条称借180万给儿子儿媳,要求先还债。儿媳称是赠与不用还。法院判决公婆仅凭儿子借条要求儿媳还债无据,驳回其诉求。
摘要由作者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有用
#法律加油站#太不可思议了!江苏南通,女子起诉离婚,公婆却拿出10张借条,说他们借了180万给儿子儿媳,要求女子和丈夫先还清借款再说,可女子却认为这是公婆对小两口的赠与,不用还。公婆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儿子承认自己在借条上签了字,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他们傻眼了。

(来源:荔枝新闻)



老钱看着一桌子饭菜,却没了吃饭的心情,他本来是让儿子去丈母娘家,接儿媳和孙子回家吃饭的,可儿子却支支吾吾的说:“乔亚已经起诉离婚了!”

老钱的心中大惊,他本来以为儿子儿媳就跟往常一样,闹一闹就会和好的,可没想到,儿媳却动了真格。

当初为了让儿子顺利结婚,他们老两口可是倾囊而出,这才短短5年,儿子儿媳就闹起了离婚。

2017年10月,儿子钱礼带着女友乔亚回家,说他们要去登记结婚,老钱夫妻自然喜笑颜开,开开心心张罗了一大桌子饭菜,让小两口登记后就回来庆祝庆祝。

后来,他们出资让儿子带着儿媳出去蜜月旅游,还给小两口租了房子居住生活,前前后后给儿子转了17万多。

他们想着既然儿子儿媳已经结婚了,小两口长期租房居住哪里像个家。

2020年,他们又拿出160万元,给儿子儿媳支付了购房款、维修基金和契税等,房子登记在小两口的名下。

房子买好装修后,儿子儿媳就搬了进去。后来儿媳怀孕生产,他们又替儿子儿媳支付了3万多元的生育及月子看护费。

老两口算了一下,这5年多的时间,他们前前后后为儿子儿媳花了180多万元。

他们本来以为只要儿子儿媳踏踏实实过日子就好,可没想到,儿媳竟然要离婚分割家产了。

深夜,老钱夫妻辗转反侧,彻夜难

眠,他们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儿媳返还借款。

1、老钱夫妻出具了10张借条,说这180万是他们借给儿子儿媳的,他们有权要求儿子儿媳归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老钱夫妻主张,儿子当初向他们出示了10张借条,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

这个借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老钱夫妻说虽然借条上面只有儿子一个人的签名,但是这些钱用在小夫妻解决日常生活所需,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儿子儿媳共同偿还。

在法庭上,钱礼也承认,这些借条是自己出具给父母的,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自己愿意把钱偿还给父母。

2、儿媳乔亚却认为:这是公婆对他们小夫妻的赠与,自己无需归还。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乔亚说自己从未开口向公婆借过钱,虽然借条上面,有钱礼的签字,但是自己并不知情。这5年多的时间,公婆、钱礼从未告知过自己这180多万系借款。

因此她认为虽然这些钱用在自己和钱礼的婚后生活中,但是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而非借款。

按照一般习俗,儿女结婚时,父母会帮衬儿女,因此这180多万元系公婆对小两口的赠与,既然赠与行为已经完成,那么自己无需归还。

3、法院审理后做出的判决,让老钱夫妻傻眼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法院认为:既然是借款,那么老钱夫妻完全有条件让儿媳在借条上签字,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确认,但是老两口却并没有拿出证据证明他们和儿媳之间达成了借贷合意。

因此,法院判定:老钱夫妻,在儿子儿媳离婚诉讼期间,仅以儿子出具的借条,要求儿媳共同偿还债务,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老钱夫妻的诉讼请求。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举报/反馈

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28.3万获赞 50.4万粉丝
法律不复杂,人性更可怕!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