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百度旗下的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无人驾驶网约车在武汉街头与行人相撞,引发关注。视频显示,一行人躺在出租车前,交警正在现场,事故造成了部分车辆拥堵。
7月8日,百度负责人回应,事故系车辆在绿灯亮起启动之际,与一名闯红灯行人发生轻微接触。相关工作人员已陪同行人送医检查,经检查行人无明显外伤,正在医院进一步观察和休息。
(现场视频截图)
律师说法:
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虽然目前国家层面对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还没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不会影响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如果无人驾驶汽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
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而产生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自动驾驶汽车强制保险责任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责任如何划分?
本案中交通事故的双方是行人和无人驾驶出租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警部门应根据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从新闻内容来看,本次事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闯红灯,因此行人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无人驾驶出租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法律法规应尽快出台、完善关于无人驾驶汽车的相关细则;生产质监部门也应对无人驾驶汽车进行充分的安全测试和技术验证,以确保其安全上路。
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左广红律师
来源: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