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李某在餐桌上结识了王某,王某向李某提出,向李某借用银行卡,可以轻松赚到钱。最初,李某有所疑惑,但王某解释自己挣到的前只是裸聊平台业务,会违法,李某信以为真。李某前后位王某取款4.6万元,并从王某处得到920元的好处费。不久,警方在调查一起案件资金流水时,追踪到受害者资金进入李某的银行卡。李某称自己并不了解资金是否合法。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按照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如下行为,构成该罪: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李某虽然声称对所转移的资金是否涉嫌犯罪不知情,但根据王某介绍,该资金为裸聊平台赚取资金,本身不合法;根据生活常理,国家三令五申不得将信用卡转借他人,而王某借用并向李某支付好处费,明显不符合生活常理。
在我们身边,充斥着各种充满小诱惑,只要我们稍有不慎,把持不住,便将危险变为危害。面对几百元的小诱惑,李某不但需要背负6个月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还被并处罚金4000元,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李某的经历告诉我们,切莫贪图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