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文传7月10日发布微博称,“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电器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

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

格力文传表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上述股权关系也得到天眼查佐证。

图片来源:天眼查截图
图片来源:天眼查截图

今日早些时候,小米公司发言人官方微博发文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7月9日深夜,格力电器官方微博“格力文传”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认定小米米家电风扇BPTS01DM侵犯其专利权,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

格力电器正告各侵权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据新民晚报了解,此前,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案,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关于被诉侵权行为的事实,新民晚报梳理相关资料发现,2021年7月12日,格力电器的委托代理人在公证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登录京东网站,进入“小米官方旗舰店”,该店铺显示有“米家小米电风扇落地扇塔扇无叶风扇直流变频节能米家APP智能互联BPTS01DM”产品图片及其信息,价格为349元,累计评价超5万,商品编号为100011886205。格力公司的代理人操作购买上述产品的订单显示,单号为212697732954,商品为“米家小米电风扇落地扇塔扇无叶风扇直流变频节能米家APP智能互联BPTS01DM”,商品编号100011886205,价格为349元,商品数量1件,实付款349元。

2021年7月14日,格力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公证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珠海市横琴公证处收取京东物流单号为JD0047706285012的包裹一件。该公证书附件显示,上述产品售出时所附的2021年7月14日《广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载明,货品名称为“米家小米电风扇落地扇塔扇无叶风扇直流变频节能米家APP智能互联BPTS01DM”,金额为349元,该票据加盖有京东利昇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值得注意的是,7月9日晚,红星资本局分别在小米商城、京东商城和淘宝商城搜索小米电风扇BPTS01DM发现,小米商城已经没有这一型号的产品在售,京东商城目前有第三方网店在售,淘宝商城有这一型号的原装配件在售。

据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在格力电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曾公开回应称:最近网上编造的谣言较多,“我们不断在打假”。她质问道,“小米说自己(空调)第一名,全靠别的厂家做产品,你的技术是什么?”“谁是第一,消费者心里有杆秤”。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红星新闻、格力文传、新民晚报、小米公司发言人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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