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谭浩俊财经视角
到底是快递不能擅自放门外,还是北大录取通知书不能擅自放门外。
7月4日,广东东莞,一名家长质疑女儿的北京大学通知书被快递员擅自放在了门外。当事人胡女士称,自己下班回家时发现录取通知书就在门口,联系女儿后得知,女儿曾接到一个来自广东的未接来电,但不确定是否为快递员。因女儿同时考取北大和清华的研究生,胡女士事后又收到清华的录取通知书,发现该快递员十分尽责地与自己核对信息。
看到这则消息,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一个打女儿的手机,一个打母亲的手机,难道女儿报考时留了两人的手机号码?更重要的,无论是胡女士还是媒体,都把关注点放在了“北大录取通知书”,而不是快递员的投寄行为上,也让人觉得有点蹊跷。
如果胡女士真的是对快递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根据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如果快递员有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抛扔快件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将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快递员把大学录取通知书这样重要的文件擅自放在用户门外,可以认为是抛扔快件行为,应当受罚,而与是不是北大录取通知书无关。在快递投寄问题上,无论是北大录取通知书还是其他大学录取通知书,都是平等的,都必须规范投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