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唐卓雅

界面新闻编辑 | 谢欣

近日,《新京报》报道,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内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民以食为天”,无论是外出就餐还是居家做饭,食用油都是食物烹饪过程中的必需品。目前,关于食用油与化工油混装后会有哪些危害共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食用油与化工油混装后的残留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另一种观点认为具体的风险仍然取决于暴露时间和剂量。

上述《新京报》报道中,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煤制油主要就是碳氢化合物,其中含有的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等成分对人体有健康风险,长期食用可能导致中毒,“吃得越多则毒性越大,苯或氨基苯成分较多时,还可能影响造血功能。”

朱毅认为,如果运输食用油的罐车还去运输其他化工液体,其风险更是难以预料,“如果都不知道这个油里面有什么样的污染物,更是防不胜防,如果毒性大的化工液体残留在里面,直接接触或者吸入都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比如说有机溶剂、酸、碱、重金属等等,有可能对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都会造成损伤。”

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煤制油属于化工产品,含有重金属和苯等化工原料,“装化工原料再装食用油不可避免会有残留”,长期摄入含有这些化工残留的食用油,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对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但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

微博科普大V庄时利和在微博上发文表示,欧洲也曾经在食品中发现矿物油成分。(矿物油包括轻质、重质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油等矿物性碳氢化合物。)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信息,矿物油(MOH)中的碳氢化合物包括两大类,分别是MOSH(矿物油饱和烃)和MOAH( 矿物油芳香烃),这些成分可能来自于环境污染、食品生产过程中机械润滑剂、脱模剂、或者食品外包装等。在2019年一些欧洲国家的部分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检测出MOAH,欧洲食物安全局认为可能存在健康危害。

不过欧洲食物安全局认为就目前的暴露水平而言,MOSH不会对公众健康构成风险,但是需要研究MOSH可能产生的长期影响。而MOAH中则有一些有基因毒性物质,可能致癌。目前欧洲国家一般禁止矿物油用于食品接触的纸张和油墨,而最严格的法国从2022年开始规定矿物油禁止用于格雷包装和公众印刷品。

庄时利和认为,具体的风险仍然取决于暴露时间和剂量。目前缺乏油罐混用、装完矿物油又装食用油的健康风险研究。

实际上,我国2014年实施的《GB/T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装入油脂之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容器是否为专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洁、干燥。

但作为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该《运输规范》对于企业约束有限,才出现了食用油与化工油混装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不止是运输环节,食用油从生产到抵达消费者手中的多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食用油出现问题。此前,食用油曾多次被曝出抽检不合格。

2021年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指出,4批次油存在酸价、乙基麦芽酚、过氧化值、脱氢乙酸超标的问题;2022年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了11批次食品检验不合格的情况,其中包含1批次花生油黄曲霉素B1含量超标和1批次酸价值超标的自榨花生油;2023年5月9日,内蒙古市场监管发布通告称,当地某粮油店销售的葵花油酸价不符合国家标准;2023年5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8批的食品检验不合格的通告,其中内蒙古麻香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榨胡麻油被抽检出苯并芘,其检测值超过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4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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