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首页
登录
李宇春《无价之姐》侵权案胜诉:旋律有差异不构成抄袭
环球时报
2024-07-08 12:41
北京
本文转自【@北青娱见】;
作曲家林莫樵晒出李宇春演唱的歌曲《无价之姐》侵权案终审判决书内容: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查,认定《无价之姐》与歌曲《跟我出发》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无价之姐》相较与涉案歌曲在各部音符、旋律上有些许的变化,正是这些许的变化使得二者在旋律表达上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故不构成抄袭,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网友:“维权不易!保护优秀的原创音乐人。”
举报/反馈
环球时报
1.7亿获赞
860.7万粉丝
报道多元世界 解读复杂中国
《环球时报》社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
微信好友
新浪微博
复制链接
扫码分享至微信
设为首页
©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意见反馈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