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5时49分,合肥市之心城购物中心发生一起悲剧事件,一名男子在商场内突然翻过扶梯护栏坠落至一楼,导致现场多处柜台垮塌。
事发后,商场内的监控视频迅速在网络上流传,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据合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及合肥市120工作人员确认,该男子在坠楼后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挽回其生命。
尽管记者尝试联系事发地辖区三里庵派出所和之心城购物中心以获取更多信息,但均未得到进一步回应。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商场的安全措施到底有没有?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没了,商场管理层难辞其咎!必须彻查此事,给死者一个交代,也给我们这些消费者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
也有网友表示,“简直是无法无天!商场这样的公共场所居然能发生这种事,我们的生命安全谁来保障?监管部门呢?平时都在干什么?出了事才来补救,晚了!”
那么,商场是否应对此类事故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确保其设施的安全,防止顾客受到伤害。如果调查发现商场存在安全措施不足或疏忽管理的情况,商场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需对受害者或其家属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