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从保定市商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我市近期启动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活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每辆车最高可享受补贴1万元。
据了解,此次活动根据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利用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支持消费者进行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凡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均可参与活动,享受定额补贴。
活动期间,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可享受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可享受补贴7000元。此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不含单位用车;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商用车。补贴申请中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人,报废汽车需交售给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
消费者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专题”栏目,或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请。通过填写个人身份信息、报废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以及新车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内容,提交补贴申请。

来源|保定日报

编辑|丽莉

校对|艾辰

审核|龙飞

图片


图片图片图片
举报/反馈

保定发布

9.9万获赞 2.5万粉丝
城市这台机器,怎么能少了我们这群零部件!
保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