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最高检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马玉星、张戈、彭敏决定逮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玉星决定逮捕
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玉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戈决定逮捕
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戈(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彭敏决定逮捕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彭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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