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违法,被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2万75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14日上午,该公司在广州市黄埔区连云路376号的南洋科技园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时,一名架子工在未设置防护网等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时未系挂安全带。尽管该公司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发了安全帽、安全带,但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人在离地面高13米处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时未系挂安全带,有坠落危险。此行为违反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及《坠落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23468-2009)等安全管理规定。

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经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正),构成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经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处以警告及罚款人民币2万7500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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