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一租户小李因房东老王擅自加价电费起诉,法院判房东退还多收电费,维护租户权益。网友呼吁严惩不守规矩的房东,保障租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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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一家店铺的经营者小李(化名)租用了房东老王(化名)的店面,原本满怀希望地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然而,好景不长,小李很快发现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电费。

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标准,电费应该是按实际消耗量计算,但老王却以每度电1.1元的价格向他收取电费,比正常电价高出不少。

这一额外负担让小李的经营成本陡增,生意也受到了影响。

面对这种情况,小李多次与老王沟通,希望他能按照国家标准收取电费,但老王始终态度强硬,坚持自己的收费方式。

最终,小李无奈之下选择退租,并要求老王退还多收取的部分电费,但老王拒绝了这一合理要求。

小李感到自己的权益被严重侵害,于是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东丽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明确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老王作为房东,其与小李之间的租赁关系本质上是提供房屋使用权并收取租金的合同,电费的收取应当遵循国家规定,不得擅自加价。

基于此,法院最终判决老王需退还小李多收取的电费,维护了小李的合法权益。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种房东简直太无良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肆意侵犯租户权益,简直是把法律当儿戏!希望这个判决能让更多房东明白,不是所有的猫腻都能得逞的。

也有网友认为,电费加价,这已经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这是对租户信任的背叛!法律就应该严惩这些不守规矩的房东,让他们知道,租户的权益不容侵犯!

那么,房东是否有权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呢?

根据《电力法》及相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房东作为电力的最终用户之一,只能按照电力公司规定的标准向租户收取电费,而不能擅自加价。

加价行为不仅违反了电力法,同时也侵犯了租户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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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洋说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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