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习近平6月28日签署第二十五号、第二十六号、第二十七号、第二十八号、第二十九号主席令。
第二十五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号主席令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的决定:免去马晓伟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雷海潮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