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
01
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02
从澳门经“一线”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按现行规定执行;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时,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03
除上述涉及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调整外,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现有规定维持不变。
04
上述有关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图源:香港01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28日)表示,香港特区政府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中央政府积极回应特区政府的建议,宣布将内地居民旅客自香港进境内地携带行李物品的免税额度由现行的人民币5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2000元,同时保留在进境口岸免税店额外购买人民币3000元免税商品政策,额度合计人民币15000元。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衷心感谢中央的殷切关心,推出多项有助促进香港经济的措施。是次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提高内地居民旅客自香港进境内地携带行李物品的免税额度的措施,凸显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经济发展的支持。新措施可提升内地居民旅客在港购物的体验,让他们在购物时享有更大的自由度,有利于香港吸引更多旅客来港,推动多元化的旅游发展。另一方面,措施亦可促进香港的零售市道,为本地经济注入动力。
在新安排下,估算每年能为香港带来额外约88亿港元至176亿港元购物消费额,经济增加值约27亿港元至54亿港元。
来源丨央视新闻、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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