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医科大学多名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在完成所有规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后,突然被学校告知无法授予学位。这些学生包括张先生的妻子在内,他们表示校方在招生时并未提出需要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发表高质量文章的要求,现在突然设置这样的标准,让他们感到难以接受。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学校在招收同等学力博士时对教育部的文件理解有误,导致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3月份下达的整改要求,同等学力博士毕业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专著,以及获得省部级的科学技术奖励。
学校表示,毕业时间不受限制,学生什么时候满足了这些要求,就可以提交授予学位的申请。同时,如果毕业生等不及拿学位证,也可以选择办理退还学费。但是,张先生和其他受影响的学生表示,他们难以接受学校的处理方案。
辽宁省教育厅已经成立工作专班,正在核实处理此事,并对学生进行相关政策解读。根据1998年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博士学位申请者需要在教学、科研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并有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