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学的年龄一直是家长们很关心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9年6月修订)》第十一条之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满六岁的儿童就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可推迟到七岁。
第二,这里的条件不具备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心理因素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可申请延缓入学。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第三,关于延缓证明办理一般流程
1、按照《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政策,延缓办理条件为:(1)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因病在三个月以上不能康复。2、提供材料:(1)监护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2)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三个月以上不能康复)。(3)适龄儿童户口本复印件。
3、办理程序:监护人向片区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到片区学校登记,留存相关复印件,片区学校会上报乡镇府报备、审批。乡镇政府会发给家长《延缓入学证明》。
第四,超过七岁上一年级,学校会接受的孩子,但一般正规学校会要上面的《延缓入学证明》。当然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会有小的区别,要是家长担心这方面问题,可以提前去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清楚相关政策和规定,这样能及时给孩子办好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