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怀化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陈建亮经历了一段艰难的岁月。

他的母亲因脑梗丧失了自理能力,原本在外地打工的他不得不将母亲送入当地一家养老院,每月需支付1300元的养老费用。

然而,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工作机会的减少,陈建亮的收入骤降,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在多次家庭争吵后,他决定将母亲接回家中照顾。

陈建亮的母亲表示理解:“农村家庭,有人在家护理就应该知足。”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张桐经营的近十家农村养老机构也面临着类似的情况,今年上半年,由于经济原因,老人退院的比例提高到了25%

连锁化养老机构品牌负责人透露,虽然总体规模不大,但老人退院的情况明显增多。

某养老行业协会专家指出,农村老人因经济压力选择退出养老机构的情况在增加。

在农村或乡镇区域,普惠型养老机构的月收费通常在2000元—5000元之间。

由于养老金很低,农村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基本来自子女的支持和自身的积蓄。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社区居家养老分会副会长郑志刚指出,农村老人因经济压力而选择退出养老机构的情况此前也有出现,在经济波动时期,这样的现象会更明显。

他还特别提醒,应当关注部分农村养老机构所面临的困境,即子女拖欠护理费却不接走老人,并且与他们失去联系的现象。

当农村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被子女重新接回家中进行护理后,虽然短期内家庭的经济支出得到了降低,但新的护理难题又接踵而至。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看到这样的新闻真是让人心寒!农村的老人本来就没有多少积蓄,一个月一千多的养老费用对他们来说是天文数字!他们的子女大多数还在为生活奔波,哪有余力承担这么高的养老费用?政府不是说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吗?这保障在哪里?我们辛辛苦苦缴税,就不能多拨点款用于农村养老吗?真是让人愤怒!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把老人送进养老院就像送进监狱一样,进去了就出不来,还得靠家人救济。那些养老院也是的,收费那么高,服务还不一定好,老人在里面过得好不好谁知道?政府能不能管管这些乱收费的养老院?还有,对于那些拖欠费用不接老人的子女,应该立法严惩!老人辛苦一辈子,晚年却要受这种罪,太不公平了!

那么,在农村地区,子女是否有法律义务承担父母的养老费用?如果无力承担,有何法律后果呢?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因此,子女作为赡养人,有法律义务承担父母的养老费用。

如果子女无力承担养老费用,应当与父母协商解决,如寻求社会救助等。

如果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判决后,子女仍不履行的,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

另外,对于拖欠养老费用却不接走老人并与养老机构失去联系的子女,??

养老机构与老人或其家属签订的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子女拖欠养老费用却不接走老人并与养老机构失去联系,养老机构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讨欠款。

首先,养老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催告子女支付欠款。

如果催告无效,养老机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等损失。

法院判决后,子女仍不履行的,养老机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养老机构还可以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其信用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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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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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从业者,常年从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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