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成绩。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复核工作只复核成绩,不查卷。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7日上午12点前持《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确认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6月30日17时前,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须于7月2日17时前申请办理复审。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成立复审组,对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成绩做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厦门晚报记者 郭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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