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学生打老师事件:须公平处理,警惕我弱有理我傻无罪的护身符

#复旦大学学生打老师事件#

一、事件回放:复旦学生在毕业典礼上打老师耳光

复旦学生打老师事件:须公平处理,警惕我弱有理我傻无罪的护身符


2024年6月19日,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典礼上。在学位授予仪式上,一名男生径直走向站在右二位置的老师,并向其头部挥拳后迅速离开。

被打老师的眼镜和导师帽被打落,站在右一位置的老师疑似受惊吓后闪到一边。

复旦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晚间回应,学院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尚未有明确的调查结果。

有网友爆料,打人后男生发布朋友圈,称想打院长,但实际上打错了人。疑似该男生本人账号随后就“打错人”道歉。

有人认为,学生无论有何原因,打人都是违法行为,应受到相应处罚。也有人认为,学校应反思管理问题,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权益保障。

二、学生打老师耳光的原因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复旦大学的这个学生,可能因不满被辅导员传唤而与辅导员发生冲突。他在打人后发布朋友圈,声称想打院长,但据称实际上打错了人。

网友推测,该学生可能存在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或情绪不稳定,导致在毕业典礼这样的重要场合下采取了极端行为。

事件发生后,社交媒体上的讨论和舆论可能对学生和学校的形象产生了影响,也可能进一步加剧了事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

学生打老师的原因,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等待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学生在毕业典礼上打老师耳光的行为,违反了学校的纪律规范和社会道德。根据《复旦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条,被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当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该学生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这一要求。

根据高校的一般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该学生的暴力行为可能面临校纪处分,包括延迟毕业、取消毕业资格等。

如果学校认定该行为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范畴,校方有权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该学生可能会面临校纪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学位及毕业证。

该学生是成年人,该有的违法后果他必修承担。在公共场合打人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三、警惕我弱我有理,弱小贫穷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

社会上有些善良的人士,喜欢做公益活动或者资助一些人。这些爱心人士看到的是被资助者的困境,所以会尽力去帮助那些人。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懂得感恩,他们觉得他们弱小,别人强大,别人就应该帮助他。

于是有些弱小的人认为接受帮助就理所当然了,他们就开始坐享其成,不仅不去奋斗,反而认为帮助他们是应该的,别人不帮就是罪过。所以,当爱心人士停止帮扶时,他们就到处说爱心人士的假善良。

同样的道理,当发生纠纷的时候,如果纠纷的事件被传到网络,社会上就会一边倒地站在弱的一边,指责强的一边,不管青红皂白,不管前因后果。这就是有些弱小的人认为自己有理,网民也会“支持”弱小的人有理。这就是我弱我有理,我穷我有理。

复旦学生毕业典礼上打老师耳光,如果这个复旦学生,家里是吃低保的,家里是三代农民,家里是穷乡僻壤,则他是弱小的、贫穷的。这个时候,就要警惕“我弱我有理、我穷我有理”的现象。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贫民犯法也要与民同罪,弱小的、贫穷的,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

四、警惕我傻我有理,“精神病人”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

人们普遍有一种印象,“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这是因为人们总觉得精神病人“糊涂”精神病人“傻”,不能正常地思考,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精神病人如果病情较轻或者是在恢复期里触犯了法律,就要像正常人一样伏法认罪。只有在病人确实不能辨认周围环境、完全不能客观评价周围事物的情况下,病人才能不受法律的约束。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病人是否具有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

现在社会上似乎有一个趋势,动不动就进行精神病鉴定,有病没病,一鉴定,似乎就是精神病,似乎就是精神病人。

回到复旦学生在毕业典礼上打老师耳光的这个事件上来,进行精神病鉴定,一鉴定,还真有可能鉴定出精神病,鉴定出精神病人。

其实,这个学生,明摆着不是精神病人。他能够考上复旦大学,他能够正常学习,他能够正常吃喝玩乐,就证明他不是精神病人。所以,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对其进行精神鉴定。

这个时候,就要警惕“我是精神病人我打人无罪”的现象。所谓的“精神病人”,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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