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占豪 陈启英

文/图 实习生朱宏宇

近日,市民余女士向智慧海都平台反映,其舅舅陆先生今年47岁,2022年5月入职福州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祥物业),在高新区祥河公社社区担任秩序维护员。今年5月14日晚,陆先生身体不适就医,6月2日去世。治疗期间,家属发现正祥物业未给死者支付医疗费和社保费,导致治疗费用巨额,认为正祥物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

家属:

工作两年只有一次缴纳养老保险记录

“他干了半个月白班,半个月夜班,都是12小时轮班。”余女士称,卢先生身体不适,5月13日便向上级提出将5月下半月的夜班全部调至白班,但遭到拒绝。5月14日上午,卢先生向上级反映身体不适,获准休息。5月14日19时许,卢先生打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就诊。到医院后,卢先生被确诊为大面积心肌梗塞,住进ICU抢救,于6月2日去世。期间,治疗费用共计43万余元。

_公司给员工家属感谢信_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卢先生的医疗费共计43万余元。

治疗过程中,卢先生家属发现,卢先生的社保账户上只有2024年5月缴纳的一笔养老保险记录,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没有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记录,只有家属为其购买的南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月份出事后,公司给他缴纳了一个月的社保,这成为他入职后唯一的缴费记录。”余女士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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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先生的养老保险只支付了2024年5月份的金额。

记者从家属提供的卢先生与正祥物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看到,合同中明确写明“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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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此外,余女士还提供了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出具的《未参加或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证明》,内容如下:经查,卢先生……在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并无参加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信息,且卢先生的工资条中也未有医疗及社保扣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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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出具的证明显示,卢先生没有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证明书》有注解:由于福州市有多家医保经办机构,不排除相关人员可能在其他经办机构参加保险或享受相关待遇。签字盖章为:福州市医保基金中心台江管理部业务专用。对此,福州市医保基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份文件可以证明相关人员在福州市未参加保险或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不排除参加省医保的可能。

对此,余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卢先生的电子医保凭证,上面没有任何与“省级”相关的信息。“因为他没有职工医保,所以在他治疗期间,医保大病报销比例只有60%,低于社保报销比例,我们自己掏了17万多元。”余女士认为,正祥物业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社保(社保含医保)是违法的,直接导致卢先生无法享受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政策,家属也无法拿到全额丧葬费和抚恤金。她要求正祥物业赔偿他们近20万元的损失。“医药费都是借的,现在都半个月过去了,他们还不能给出解决办法,让人很心痛。”

公司:

家属的说法不实,细节不便透露。

16日上午,记者来到祥和公社物业服务中心,一名自称是正祥物业祥和公社项目经理的肖姓男子称,事件中家属的陈述全部与事实不符,他表示不便透露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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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公社

18日上午,正祥物业祥和公社相关工作人员就此情况进行了说明。他们表示,该员工入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要求其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该员工称,其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果按公司要求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员工每月需承担几百元的个人缴费部分。该员工希望获得更多工资,故不同意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申请,同时未停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减员)。根据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能同时缴纳,两者只能选其一。由于该员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未因减员而停止缴纳,公司不能为了增加员工而强制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同时,该工作人员称,公司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承担医保目录中员工医保可报销部分与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部分的差额,并同意给予其人道主义关怀补贴。公司还积极协调其家属多次见面协商,家属向公司索要巨额赔偿,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协议。

对于这一情况,记者也采访了卢先生的两位同事,他们表示,入职时会询问员工是否要缴纳医疗和社会保险。有员工可能考虑到自己已经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所以会和公司签订协议,放弃缴纳医疗和社会保险。“公司有专门的协议,会存档留作记录。”

余女士称,从她认识陆先生到他去世,他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她在家里找遍了所有地方,也没找到任何放弃缴纳医疗费和社保的协议。

律师:

缴纳医疗保险是雇主的法定义务

记者采访了福建泽庭律师事务所、海都公益集团律师陈倩。陈倩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不能以员工或用人单位的意愿而免除。因此,员工签订的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如果证实单位没有为卢先生缴纳医疗保险,其家属有权向物业公司索赔员工无法享受的大病报销部分。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州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即便员工签订协议放弃社保福利,企业也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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