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亿新元洗钱案三名被告刑满后被驱逐至柬埔寨,部分资产被充公但仍保留巨额财富。此事件凸显新加坡反洗钱措施严格及洗钱犯罪的严重后果,同时突显了跨国洗钱打击的难度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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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加坡30亿新元洗钱案再次引发广泛关注。6月15日,牵涉此案的三名被告林宝英、张瑞金和陈清远在服刑期满后被新加坡驱逐出境,遣返至柬埔寨。据新加坡8频道报道,这三人分别因洗钱罪认罪,被判处15个月监禁。刑满释放后,由于他们持有柬埔寨护照,因此被遣返回柬埔寨。

此次事件中,张瑞金和林宝英夫妇被新加坡充公了90%的资产,但他们仍保有2950万新元(约合1.58亿人民币)的资产。陈清远也被充公了2130万新元(约合1.14亿人民币),但依然拥有220万新元(约合1180万人民币)的资金。此外,陈清远在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和中国厦门还有1322万新元(约合7091万人民币)的资产,未被新加坡政府充公。

早前,牵涉同一案件的另外四名被告苏文强、王宝森、苏海金和苏宝林也在刑满后被新加坡驱逐至柬埔寨。目前,共有7名被告被遣返柬埔寨。其余两名被告,王德海和苏剑锋,分别被判坐牢16个月和17个月,仍在服刑中,他们也将在刑满后被遣返。

此次事件不仅让公众再次关注到新加坡严格的反洗钱措施,也让人们意识到洗钱犯罪的严重后果。虽然这些被告在新加坡的部分资产被充公,但他们在境外仍拥有大量财富。如何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国洗钱行为,是全球执法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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