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最新一批悬赏公告,现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如有线索,请您举报!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正乐与被执行人史玉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史玉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李京涛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史玉亭,男,1960年0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泉景天沅鑫园三号楼1603,身份证号:370123196003225776。

  执行案号:(2024)鲁0102执恢66号

  执行依据:(2021)鲁0102民初13381号,(2022)鲁01民终627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5万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史玉亭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1691120

  联系人:李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闻君与被执行人萍乡市旗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金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萍乡市旗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金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闻君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山东金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山东路与烟台路交汇处安泰国际广场1号楼5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MA3T0CB794。

  法定代表人:张加斌,经理。

  被执行人:萍乡市旗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民主社区13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2MA39AEDP0X。

  法定代表人:王文军,总经理。

  执行案号:(2024)鲁0102执1020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102民初518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到目前被执行人山东金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张闻君劳务费155251元、利息(以155251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迟延履行金和案件受理费3405元、执行费等,被执行人萍乡市旗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萍乡市旗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金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1691332

  联系人:张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际友与被执行人杨开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2020)鲁0181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郭际友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开远,男,1973年4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祖街道文祖北村文化路59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70181197304286132。

  执行案号:(2020)鲁0181执2907号。

  执行依据:(2020)鲁0181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26778元及利息、迟延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杨开远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1655571

  联系人:鲁警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

  邮编:250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八八网络科技(济南市莱芜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梦菡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高梦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八八网络科技(济南市莱芜区)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梦菡,女,1996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沂源县北大岩村水库东北翡翠山景13号楼2单元10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323199612280046。

  执行案号:(2024)鲁0116执1902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116民初1143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0000元及损失。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高梦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发放悬赏奖励。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

  举报电话:0531-76252698。

  联系人: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万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波、彭新侠与被执行人吴为森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为森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波、彭新侠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为森,男,1994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宅巷48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02199407103513。

  执行案号:(2023)鲁0116执4492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116民初186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货款157060元、违约金30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吴为森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发放悬赏奖励。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

  举报电话:0531-76213368,0531-76212708。

  联系人: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王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鲁0117执63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方莱刚申请执行薛莉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薛莉丽拒不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鲁0117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方莱刚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薛莉丽,女,1982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兴宇华府小区3号楼1单元4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1203198201020042。

  在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薛莉丽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除外)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案执行标的10万元内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当事人的代理人、义务人除外。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承办法官:毕研雷,手机号码:18863402387

  申请执行人:方莱刚,电话 :1986139555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爱济南 记者:徐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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