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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连续发布7份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对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增资360亿元人民币用于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三期”)出资,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参与投资设立大基金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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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投资金额均为21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6.25%交行投资金额为200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81%邮储银行投资金额为80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2.33%。所需资金均从上述银行资本金中拨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上述银行应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切实防范投资风险,重大事项及时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坚持“投治并重”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责任和义务,确保基金运行不偏离主业,实现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目标。


5月27日,6家国有大行曾发布公告称,大基金三期由财政部等19家机构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4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等。基金旨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的多渠道融资支持,重点投向集成电路全产业链。


6家国有大行均表示,本次投资是上述银行结合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银行的发展战略及业务资源作出的重要布局,是银行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是银行践行大行担当的又一大举措,对于推动上述银行金融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冯娜娜

编辑 王梦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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