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消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部分私募管理人发布《关于开展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专项核查整改的通知》,针对目前未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开展专项核查整改。通知称,此次专项核查整改适用范围为截至通知发布日,依据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中管理人填报信息,存在存续运作的,未进行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的管理人。

具体核查整改要求包括: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应当聘请托管人;3个月整改期结束前已完成清算的基金,可豁免整改。相关基金整改完成前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展期,基金合同到期后予以清算。整改期结束后,协会将针对未完成整改的管理人及相关基金进行风险核查,并视情节轻重,采取信息公示、约谈、暂停新产品备案等自律管理措施。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应当持续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至清算结束。

来源: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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