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若英否认袒护亲姐姐共谋夺失智祖母房产的指控,通过律师和公司声明澄清。表妹指控姐姐刘若玉通过虚假买卖获取房产,但检署未起诉。刘若英虽被指为知情者,但表示与房产无关,强调与祖父母的深厚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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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歌手刘若英通过律师发布声明,回应了网传的“袒护姐姐,与姐姐共谋,夺失智祖母房产”一事,引起热议。

律师强调,刘若英没有袒护亲姐姐,更没有共谋,而且她也并不是被告,从未从祖父母处获取财产等任何利益。

先来说一下事情的起因:

6月5日,根据台媒报道,刘若英姑父的女儿,也就是刘若英表妹向台媒爆料,称刘若英的亲姐姐刘若玉在刘若英祖母已经失智的前提下,于2012年以虚假买卖、伪造徒弟所有权买卖契约书等方式,将祖母名下的房产转移到了自己名下。

而刘若英,作为刘若玉的亲妹妹,则被表妹认定是“共犯”,与姐姐共谋此事。

表妹还向媒体透露,该房产价值约为3200万台币(约合717万元人民币)~4500万台币(约合1000万元人民币)。

但对于表妹一方的指控,刘若玉则表示,她是在2016年的时候才从祖母手里接过存折印章,这件事,妹妹刘若英也知情。

最终,“台北地检署”以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刘若玉以虚假买卖的方式获取祖母名下房产,对刘若玉不予起诉。

但表妹一方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在刘若英的姑父去世后,其女儿(即表妹)继续处理此事,或许是想到了刘若英公众人物的身份,于是便将矛头转而对准了刘若英,找到媒体进行爆料,希望能够利用舆论施压。

对此,刘若英通过律师发布声明,否认袒护姐姐,其所在的“相信音乐”也发布声明,否认所谓的“包庇、共谋”的指控。

除此之外,“相信音乐”在文中还强调,刘若英从小是被祖父母带大,跟祖父母感情深厚,长大后尽自己的所能去回报祖父母,这是出于情感,是爱,与房产等利益无关。当刘若英得知表妹一方的指控时,“真的伤心也伤人。”

要知道,一开始,祖母是由刘若英姐妹和姑妈一起照顾的,当时双方的关系还不错,祖母的印章存折也一直是由姑妈保管。

后来姑妈去世,刘若英嫁人,姑父一家又远在海外,照顾祖母的重任全转移到了刘若玉身上,祖母的存折印章也就由刘若玉保管。

根据刘若玉讲述,她是在祖母的存款不足以支撑日常开销和看病的前提下,才以970万台币(约合217万元人民币)卖掉祖母的房子。

也正是这个“低价售房”的做法,在姑父和表妹看来,刘若玉就是为了侵占祖母的房产。而刘若英虽然不差这些财产,但也被表妹一家认为是姐姐刘若玉的“帮手”,作为“知情者”,刘若英自然也被表妹一方针对。

总而言之,因为祖母的一套房产,现在刘若英和表妹一家撕破脸了,没有亲情可言。

不过既然刘若英又是发律师声明又是通过公司发文澄清,可见其肯定是问心无愧的,毕竟以她的经济实力和名气,真没必要为了袒护姐姐违法而铤而走险。

据悉,今年55岁的刘若英是中国台湾流行乐女歌手、影视演员,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祖籍湖南醴陵,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音乐系。

代表作有《为爱痴狂》《后来》《很爱很爱你》《原来你也在这里》《粉红女郎》《天下无贼》《后来的我们》《人间四月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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