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其中提到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一)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二)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三)航天服面窗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四)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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