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5月28日电 (朴馨语、宁玉瑛)5月28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包括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住房信贷政策、住房套数认定等措施。
《通知》指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待遇。
同日,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广州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市政府调控要求,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以下调整:
一、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
二、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三、在广州市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在广州市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9日起执行。在2024年5月29日前(不含5月29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据悉,广州市是率先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的一线城市。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降低居民购房成本,精准有效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下调最低首付比例,有利于降低居民家庭购房门槛,进一步释放有效购房需求,将对稳消费和扩内需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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