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西南宁市隆安县教育局发布关于龙翔学校隆安校区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情况通报。该通报称,龙翔学校隆安校区中学生赵某某、蒙某某等8人对同校同学张某(男,13岁)通过殴打、水烫等方式进行欺凌,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公安机关已对年满16周岁的赵某某(17岁)、蒙某某(16岁)采取刑事拘留,对6名未满16周岁的涉事学生予以行政拘留。

情况通报

被霸凌学生张某的父亲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事发的龙翔学校隆安校区是一间私立“文武学校”,学杂费用一年总计27000元,把孩子送到该校,是因为儿子曾经常逃学等,希望这所学校能给孩子“更好的管教和教育”。

据南宁市龙翔学校官网介绍,该校为开设学前班、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全日制寄宿学校,宣传其以文化教育为主,武术教育为特色,“培养文武双全的人才”。张先生表示,为儿子张某报的是“严管班”,招生的老师曾告诉他,“新生进来最好进严管班”。

张先生介绍,事发后他发现儿子所在班级存在多年级混班的情况,且宿舍也是不同年龄段学生混住,“我从来没想过有初二、初三,连高一都有人在里面。”

张先生说,孩子告诉他霸凌自3月就已经开始,5月7日,赵某某等人以热水浇烫孩子,致使其身上多处受伤,因为担心遭到报复,孩子不敢向老师、教官求助,直到5月15日伤情恶化被送往医院治疗,张先生才知道孩子的情况。

张先生回忆,自2月26日,委托龙翔学校隆安校区教官将儿子接走,他曾多次向校方申请探视,校方都以会影响教学效果为由拒绝。

目前,张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校方已经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张先生希望可以严肃处理涉事学生,也希望校方能就混班、混住的问题给他一个理由。

据南宁市隆安县教育局通报,该局责令龙翔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并会同龙翔学校与受害学生家属进一步协商处理后续事宜。教育局称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南宁市隆安县教育局表示,本次涉事的龙翔学校为合法民办学校。

截至发稿前,记者尝试联系龙翔学校公开电话及相关人员,皆未能进行采访,龙翔学校公开电话接线的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看官方发布的”。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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