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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一女子称,车被自称城管的人砸,对方开私家车且未出示执法证。警方回应称等调查结果。网友质疑城管执法行为,认为其已违法,呼吁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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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个人砸了我的车,城管说我车上拉的是垃圾,可我拉的是塑料皮,要去卖掉的,这个人开的是私家车,没有执法者,差一点出了交通事故”!

近日,安微合肥一女子发视频称,自己的车在正常行驶中被一名自称是城管人员拦下,并把车子的玻璃砸了。

据视频内容显示,事情发生在5月18日的晚上,一辆蓝色的小货车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从后方冲出来一辆私家车,私家车把小货车拦停后,从车上下来一名身着城管服饰的男子。

该男子自称是城管人员,对小货车司机说他车上违规拉垃圾了,需要下车接受处罚,但是小货车司机的母亲说:我车上不是拉的垃圾,而是一车塑料皮,准备拉去卖钱的。

见对方不肯配合处罚,这名城管队员把小货车的车窗玻璃给砸了。

小货车司机的母亲表示,这名城管队员开的是一辆私家车,而且没有执法证,我儿子已经停车了,他还来砸我们的玻璃,差一点出了交通事故。

此事冲上热搜后,“小政视频”记者致电了合肥高新区城西桥中心城管执法中队,该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城管队员不可能24小时开公车执法,现在等交警的调查结果吧!

合肥警方评论区沦陷

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现在发生社会热点事件后,很多网友都喜欢跑到当地官方账号下面留言,这一次也不例外。

这几天,连云港因为海鲜市场缺斤少两事件冲上热搜,受此事影响,当地官方账号全部关闭了评论,不知道这一次“合肥警方”会不会关评论。

24小时执法,真敬业啊!

无法无天了,想砸车就砸车?

砸别人车玻璃犯法吗?

穿不穿制服,不肯定是不是合法,但是24小时巡逻是真的吗?

你们那里换个车玻璃便宜吗?我车玻璃坏了,不知道谁砸的。

一个连云港,一个安徽的,很费流量和电量的,能不能劝劝他们好好做人?

个人观点

很明显,城管队员的行为已经违法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都没有权利去砸别人的车辆。

我国法律规定:砸别人的车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者,这名城管队员在执法中没有出示有效执法证,属于无证执法,其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17条、第25条、第39条之规定,属于违法执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城管队员开的是一辆私家车,有没有专业人士知道,城管可以开私家车执法吗?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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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望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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